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生优秀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
发布者:学生科
发布时间:2017-04-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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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各班级:
请按照《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奖励条例》(鲁理工大政发﹝2015﹞66号)的相关规定,做好2017届毕业生中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工作。
一、优秀学生按照不超过班级毕业生人数的10%评选,优秀学生干部按每班2人评选,推荐名单在学院公示三天。
二、4月10日前,各班将优秀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纸质版(见附件,一式一份)报送至辅导员处。
三、请班级进一步明确评选条件,严守评选程序,规范各类表格的填写,按照规定时间上报相关材料。
附件1:评选条件及名额分配附件1:评选条件及名额分配.xls
附件2:优秀学生登记表附件2:山东理工大学优秀学生登记表.doc
附件3: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附件3:山东理工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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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4月6日